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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道教淺介

 

    談到道教,我們必須要了解什麼是宗教。宗教是有所宗以教民,有所本以化民,使世人心有所歸,性有所屬,情有所寄,進而安定社會,福利蒼生,傳遞文化,保全民族的一種思想和行為。所以 國父將宗教與血統、語言、文字及風俗習慣視為構成民族的五大要素,奧地利的卡勒季教授更認為:「一個民族的形成,不必淵源於同一始祖,而是信奉同一宗教。」都足以說明宗教的重要性。在人類的初民時期,宗教思想和活動就已存在了,經過長時期的演變和進步,宗教的制度和形態,隨著時代演進而趨於完美,對人類的精神文明,提供了最大的貢獻,而宗教化民成俗的力量,也是超越於其他文化和物質的。

  宗教的構成必須具有下列六個獨立的條件:一.教義;二.神秘;三.經典;四.儀式;五.倫理; 六.組織。教義是宗教對世事的看法和主張,以及對教徒的禁忌和規戒;神秘就是神學和心法,是超心理、超科學的,也是宗教上的秘密和最神聖的部份;經典是教主所遺的歷史、言行、教法和典範;儀式是神人交通接天祈福的禮儀、程序和方法;倫理是神人關係的規範和宗教的道德標準;組織則是為遂行宗教整體事務的教會,和修道闡教單位個體共組的教團。以上的六大要件必須是自有和獨立的,而不是抄襲和拼裝的,質言之,不具獨立要件的宗教個體,就不是獨立的宗教,充其量僅得視為某一宗教的宗派或旁支。很多人曲解我國的憲法,認為「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」就是「人民有創設宗教的自由」,甚至准許「人」為「神」「選教」,而導致了宗教上的空前混亂,增加了宗教界無盡困擾。

  宗教顯之於眾的是寺廟和教堂,而傳之於世的則是教義和經典,傳承宗教的人就是宗教徒。宗教徒必須接受宗教教育,受到宗教的培植,經過入教的儀式過程,而肩負宗教上的責任。其中重要的傳道者則為宗教師,宗教師則必屬德行兼優的社會典範。傳道士,修道人,神媒靈媒及伙居修士均應具有宗教徒身份之神職人員,否則即為信教士。

二、道教淵源概述

 

     道教之始為道學,即黃老之道,起於西元前二六九七年之黃帝時代,距今已達四千七百多年之久。然黃老以前已有卦象之作,解釋天道,演繹人事,亦有祭典,崇祀鬼神。

  惟至黃帝,則順天地之紀,幽明之占,死生之說,封禪山川,以政行道,厥後,顓頊布政,載時以象天,依鬼神以制義,高辛則明鬼神而敬事之,嗣經堯、舜、禹、湯,以迄周公,一千五百餘年中,苟為賢君,無不遵黃帝之道,敬天修禮,以道治國,所謂「國之大事,在祀與戎」,當時雖無道教之名,然政、教合而不分,中古以前,東西各國,無不如此。

  當周朝春秋時(西元前六八九--三六八),中國有兩大哲人:一即孔子,提倡倫理道德,以人本哲學為中心;一為老子,通曉王家學術,承襲古代黃帝之道,崇尚自然發展,化育萬物適應人性,順符道德,與天合體,其思想超脫自由,與孔子之嚴謹有別,而崇善反暴,實彼此相同。

逮孔子之後有孟子,老子之後有莊子,兩者學說思想,相去逾遠。顧周、秦之際,墨、名、法、兵、刑、陰陽諸家,多源自道家,儒生言天道與人道之關係與觀念,亦仍承襲道家之說。至漢朝文景之世,宮廷且咸崇黃老之道,以致治平,比及漢武,罷黜百家,尊崇六經,儒術始統於一尊,惟儒無宗教儀式,僅言入世而不言出世,祇限於人生而不及於神道。

故在東漢時(西元前一二六--二三○),邃於學道之士張道陵,客居西蜀,學道鵠鳴山中,潛心闡思,造作道書,以清靜懺悔化民,並制定種種科儀,規範徒眾,道教始正式以宗教之名應世,眾尊張道陵為天師。

道教開創時期--

 

  當道教初創時,信眾僅限於西蜀、漢中一隅,後張道陵之子張衡至江西龍虎山講道、傳道,長江以南,道教始盛。而裔孫張魯據漢中,以道教誠信不欺詐之理,教誨人民,凡有罪、有病皆須自首其過,許其三願,又置義舍、義米,行者可休息取足,民夷樂便,歷時卅餘年,安定一方。

  後歸於魏,魏尊神之,北方人士,多信其道,魏、晉之際,時人因痛政治詐暴而殘忍,智慮之士,多好老莊之說,藉玄冥以自誨,一時道學趨盛,解釋老莊之著作甚多。後雖五胡大亂,然道教思想及道教組織,在劇亂之中,反因其文化有高度之潛力而生異彩。

  南北朝時,南梁有陶宏景、北魏有寇謙之,皆被尊為國師,講道授徒,名臣多為弟子,一時宮、觀、祠、壇之建築,祈禱齋醮之舉行,以及勸善規過,化民成俗等功德,史冊所載,不勝列舉,至唐興而道教大盛。

道教昌盛時期--

 

   唐代,雖教門繁多,其國教實為道教,不但宮廷尊崇道流,名臣如魏徵、李泌等且皆曾入道,而唐代文化、武功之盛,得力於道教者,正復不少,諸如天文、冶煉、醫藥、音樂等,更多係道家發明,道教觀宇遍於天下。

    宋興,君主多篤信道教,奉為國教,行政亦因受道教影響而尚寬厚,國內祠、觀則在制度上作為大臣退老之所,政教至為諧和,而道教天師世代襲封制度,至宋亦更為尊崇而嚴格,理學家且引道家靜坐之法、明性之理,以及卦文象緯等學術,以增飾之,故宋代實為道教一代最安定時期;蓋在漢時,道須自別於儒,至宋,則儒反比附於道矣。

   道教在金、元之際,對社會所表現之功德至偉,因金、元係中國邊疆少數游牧民族,文化較為落後,武力則元較為強大,故所至屠掠,殺戮甚重,而其間為溝通文化,諧和民族感情者,厥為道教。王重陽大隆全真一教於冀魯、邱處機遠謁成吉思汗於雪山,當時大河南北人民,多賴道教為庇護,始不遭類似西域之慘禍。而當宋之亡,元人已充分接受中國文化,暴行較少,宋遺民之遯隱以黃冠終者,俱所不問,儒生與道教關係之趨於密切,蓋可知矣。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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